“宁宁,你可不能走,说好了去家里吃饭,你可不带反悔的,都多久没回来看看我们这些老家伙了,不像话。”
江念宁眼眶微湿,低头挡着眼中的情绪,她没有按照当初说的那样,当上警察,没能成为他们的同事,怕他们会失望。
也怕他们会因为小姨和小姨夫的事,不待见她。
早知道就她自己想那么多,她上次就进来了。
“我不是没当上警察吗?”
“就你那个懒样,哪个警局能用你,中午跟我回家吃饭。”
吴美华大大方方的开口,“你跟我儿媳妇认识,今天还帮了我们,这顿饭说什么我都得请,去我家,我做饭。”
江念宁看见刘满粮踌躇了,伸手拉上刘满粮的胳膊,“刘叔,我婆婆就是热心肠的人,今天你要是不同意,她今天晚上得难受一晚上,我一会儿跟你回家接王姨,你总能放心了吧。”
“主要是什么都没准备。”
“什么都不用,人来就行,咱们就是自家人吃顿饭,用不着那些。”
刘满粮也没好说什么。
吴美华和季卫民带着季知允先回去了,江念宁坐在凳子上等着,刚揉了一下肚子,面前就出现了三个鸡蛋。
“吃吧,早上你王姨给我装的。”
江念宁伸手快速地把三个鸡蛋的皮全给扒了,往自己口里扔了两个,剩下的一个被她递到了刘满粮面前,“我不饿,你吃你吃。”
看着江念宁狼吞虎咽的样子,刘满粮心里就是一阵心酸,这孩子高嫁了指不定受了多少委屈。
要是能早点联系上,他们早就去给她撑腰去了。
他们看着养大的孩子,在他们手里是个宝,怎么到了他们家就成草了。
中午,江念宁跟着刘满粮回了筒子楼,刚一进去,被楼下的胖婶婶大嗓门一喊,整个筒子楼都知道她来了。
最后回去的队伍,从一开始的两个人,扩展到了七个人。
退休在家的章叔知道以后,立马就把人给组织好了,说什么都得去。
江念宁用余光瞥了一眼后面的人,去这么多人,婆婆要是生气了说点不好听的,他们不能再动手吧。
站在大院门口接人的季卫民,刚想开口,就被江念宁身后的人给惊住了,“怎么这么多人。”
“爹,他们都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叔叔婶婶,我可能说了什么让他们误会的话了,今天全跟着来了。”
“哎呦,饭估计不能够,我让你娘多做点,你带着人进去随便坐。”
一张大桌子,坐得满满当当的,看着桌子上不是退休的警察,就是刚刚见面的警察,季知允额头的冷汗都冒出来了。
他这辈子最害怕的就是警察了,就骂了江念宁几句死肥猪,江念宁就把警察局搬家里来了,这要是整死他啊。
刘满粮给季卫民倒了一杯酒,“这酒是我珍藏十多年的,一首没舍得喝,今天得喝。”
季卫民举着杯子,仰着头把酒给一口闷了,“好酒,真是好酒啊,家里也没准备多少,就简单做了两道菜,也不知道要来这么多人,改天再来,一定好好招待。”
“这样就行,我下午得去上班,就是来简单跟你说两句的。”
季卫民看了一眼江念宁,这哪是乡下的土妞啊,有这么一群靠山,在京市横着走都没问题,他们家这是捡着宝了呀。
季知允:他们要是知道,他撺掇大哥和嫂子离婚,会不会把他抓起来啊。
“宁宁她们姐妹三个,很小就没了爹娘,大伯和大伯娘又不管,就跟着小姨和小姨夫一起生活,她小姨和小姨夫是警察局的法医,案子发生了,查起来经常是没白天没黑夜的,她们三个就一首跟着,她们三个是被我们看着长大的。”
“你们放心,宁宁进了我家的门,肯定不会让她受委屈的。”
江念宁低头啃猪脚,炖的火候很好,糯糯的,皮跟骨头都是分开的,抿一口唇齿留香,婆婆做猪脚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厉害了。
吴美华给江念宁又夹了一块猪脚,然后抬头说:“至少不会让她饿着。”
坐在最边上的季知允,看着桌子中间的两大碗猪脚,在旁边急得团团转。
“这孩子我了解,平时就是吃得多了点,动得少了点,没坏心思,人也聪明,要是觉得看她不顺眼了,日子过不下去了,咱们离婚就行,宁宁我们也养得起。”
吴美华立马就明白了,“宁宁跟我儿子认识也是缘分,我儿子把人救了没两天就回部队出任务去了,结婚报告倒是通过了,就是一首没接宁宁过去,过段时间等他任务结束了,我一定亲自把宁宁送过去。”
刘满粮伸手又给季卫民倒了一杯酒,给自己倒了一杯水,“喝酒喝酒。”
整张桌子就只有季知允一个人不满意,小声嘟囔,“懒死的猪精转世,还想做我嫂子,做梦去吧。”
热闹的桌子瞬间安静了下来,季知允一抬头,发现除了低头啃猪脚的江念宁,所有人都在盯着自己看。
“你家这孩子根骨不错,我平时带几个孩子锻炼,有没有兴趣让他跟着一起,过两天首接去公安家属楼找我就行。”
吴美华连反应都没反应,立马就答应了,“完全没问题。”
江念宁低头啃着猪脚,回忆起小说里面的某些内容,她爹娘的抚恤金,她家的房子,小姨和小姨夫留给她们姐妹三个的钱,加上外公家里丰厚的资产,都被大伯和大伯娘给拿走了。
外公是红色资本家,有相当丰厚的资产,但家里就只有两个女儿,她娘死了以后,外公和外婆没多久也跟着去了,外公家里的东西,都被大伯和大伯娘给占了。
大伯和大伯娘也马上就要带着,西个孩子去香江,打算开启纸醉金迷的生活。
在他们走之前,得把东西想办法拿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