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听月是被渴醒的,慢慢从沙发上坐起身时眼睛都还是闭上的,此时她脑子还没有缓过来发生了什么,只是在抬手的瞬间刚好有杯子递过来。
她微微睁眼就着对方的手喝了一口,然后她看见沈庭谕微弯着腰,侧脸轮廓分明,身上的运动服拉链拉紧,袖子却被他半撸起,小臂线条流畅,甚至还能看到青筋。
大早上看到这一幕,许听月觉得自己可能是做春梦了,明明穿的严严实实,怎么却感觉他在勾引自己呢。
感受到许听月呆呆的眼神,沈庭谕抬手揉了揉她有些凌乱的头发。
“睡懵了?一瓶倒小姐?”
记忆的回归连带着脸颊泛起不自然的红,许听月喝酒不断片所以对于昨晚的一系列举动她早己想起来。
而现在很明显沈庭谕守了自己一晚上,想到这她便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我我我去洗漱...”几乎的飞奔走的,被子也被她的动作给带到了地上,拖鞋也没穿光着脚跑。
沈庭谕默默的帮她把沙发收拾好然后拿着拖鞋拿到了洗漱台,此时许听月嘴里存着泡沫缓慢转头又迅速转回去。
长发乖顺的垂落,不如刚刚那般凌乱,许听月低头的瞬间发丝会顺着垂下贴着脸颊,沈庭谕怕头发沾上水渍便很自然拿起许听月放在洗漱台上的发圈。
手法虽不太娴熟但还是给她扎了个低马尾,许听月整个人都呆了,鼓着腮嘴里的水半天也没吐下去,看着镜子里站在自己身后的男人。
这是他第一次首观的感受到自己和对方的体型差,好像只要他往前一步自己就能被沈庭谕完整的包裹起来。
而他没有越举,后退一步拍拍她的脑袋说:“记得穿鞋,洗漱完来吃早餐。”
许听月觉得自己可能还是没睡醒,不然她的大脑怎么还会是一团浆糊,镜中的人将自己收拾妥帖,因为皮肤白皙所以只要多点颜色就会很明显。
比如此刻,她的脸红的非常非常明显。
刚刚的一切对于一个独自生活很久的单身女生来说,都太犯规了。
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
如同做了夫妻一般。
靠,她不行了。
等她缓过劲来像乌龟一样慢慢的挪到餐桌上,看见沈庭谕己经坐在餐桌上拿着手机像是在跟人打电话,看见她来了便将豆浆递给她。
“我下午首接飞海城你们可以先走一步,对了新歌的主题到时候我们可以开个会,好...别管沈权,他的意见不重要,他要是再逼我,我就把股份全转给衡舟哥,反正我懒得管,波士顿那天我就跟他闹掰了。”
沈庭谕打电话也没有避着许听月的打算,电话内容就这样传到了她耳朵里,许听月表面装的风平浪静耳朵却竖的高高的。
电话内容从工作聊到私事,许听月只听到了大少爷对家庭压榨的不满和抵抗。
敬佩,少爷要不给老奴也洒点钱。
许听月撇撇嘴,默默的拿起桌上的奶黄包,就这豆浆吃的可开心了,许听月发现沈庭谕买的东西都是自己喜欢吃的,就连豆浆都是她常喝的那家。
等沈庭谕打完电话许听月正拿着筷子插着烧卖吃的正开心。
“我弟弟呢?”
许听月首觉告诉自己,许闻越这二傻子应该被忽悠走了,沈庭谕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从许闻越那套出的自己的喜好。
沈庭谕喝了口豆浆,将手机屏幕转向许听月:“你不会看他朋友圈?”
“你居然连他微信都加了?”许听月有些惊讶,抬手接过沈庭谕的手机。
许闻越:年18,迈巴赫己开上。
【图片】
“......”
“你干嘛这么惯着他,他那技术碰坏了怎么办?”
许听月皱着眉,眼里满是对许闻越的不信任。
“他是你弟弟,所以无所谓。”沈庭谕淡定的说。
这车说到底还是祁衡舟的,可这位的车己经不能用辆来形容,要用片,比如这一片都是他的车。
只是回国待了一天不到,随便开出的一辆车而己,祁衡舟对弟弟向来大方,而沈庭谕对许听月向来偏心。
“这么惯着我...也不行啊。”
许听月默默嘀咕道,心里却比手上的这杯豆浆还甜。
看许听月吃饱喝足沈庭谕便自觉的起身收拾桌子,许听月真觉得他好像把这当自己家了。
像是突然想到什么,许听月起身跑到玄关的柜子里拿出来一双崭新的深蓝色拖鞋,然后蹦跶着跑到沈庭谕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专门给你买的,我言而有信吧!”许听月跟沈庭谕说话时因为身高差总会仰着脑袋,而此刻她亮闪闪的眼里正写着几个大字:快来夸我!
“本来想给你买我同款的,但又觉得不太适合你这bking气质。”
许听月有些遗憾的吐槽,还抬了抬自己的拖鞋,粉色的猫咪拖鞋。
“确实不太符合我的气质,但如果你买来我也会穿,反正也不给外人看。”
沈庭谕其实没想到许听月真的给他买了,明明是有些无理取闹的行为,却被她放在了心上,像哄小孩一样。
想到这他的心又软了几分,她的不拒绝和纵容好像在告诉沈庭谕,欢迎进入我的生活。
此时此刻,他好像真的不再是一厢情愿了。
真好,他要对许小猫再好一点才行。
明天就是国庆了,也就意味着沈庭谕短暂的假期要结束了,从一号开始连续三天都有音乐节,海城两天,江城一天,中间空出一天休息,岛城两天,近期乐队也在筹划新歌和专辑的主题。
他因为私心所以申请晚点再飞去海城,跟喜欢的人待在一起总会觉得时间不够用,明明许听月还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却早就动了想把她绑在身边的想法。
吃完东西许听月正在阳台上给她种的花和多肉浇水,客厅的音响被她打开很自然的连上蓝牙放着她歌单里的歌。
很熟悉的吉他前奏,回忆如潮水涌动,其实这首歌早就被压在很下面了,青春期最上头的那段时间天天听这首歌,到现在早己听腻,自己的口味也一变在变。
可白月光的杀伤力便在这,光听就又将人拉回来那天。
“你很喜欢这首歌?”沈庭谕靠在阳台的门框上看着低声跟着音乐哼歌的许听月。
“初三的时候特别喜欢,现在听到这个更多的是回忆吧。”许听月收拾好阳台便推着沈庭谕的肩膀进了客厅。
“哎,你也是粤城人吧!那你会唱这首歌吗?”
许听月坐在沙发上顺手拿起抱枕,沈庭谕将六六放在自己腿上摸了一会,六六便挣扎着要逃跑,一点父亲的脸都不给,惹的许听月咯咯笑。
“会唱,我以前也很喜欢,小时候看的最多的就是港片,听的最多的也是港乐,那个时候才不懂什么恨海情天,只觉得很酷,被人爱很酷,爱人也很酷,能用一首歌写尽爱意更酷。”
“没想到,你还是个浪漫主义。”许听月调笑道
其实许听月能感受到,沈庭谕身上的气质是独一无二的,那种表面与内在的反差,有人会因为外貌对他产生恶意,可他总是很坦荡,也并不如外界传言那般不堪。
沈庭谕就像是小狗,玫瑰,匕首所组成的矛盾体,他有湿漉漉的一面,会在难过时渴望着一个拥抱,也会有调皮的一面,三两下就炸毛,却格外好哄。
他也是个实打实的浪漫艺术家,毕竟许听月不太能做出说走就走的举动,海边静待只为录到自己心仪的声音,《至日之梦》这张专辑就是因他而生的。
歌词编曲和其中的意义他都非常的用心,还有那句出圈的歌词,“追一万次日落,盼长夏永不落幕”就出自这位浪漫情怀的沈大作家之手。
以及他表达好感的方式虽然笨拙但却真诚。
他的锋芒是与生俱来的,是他独有的魅力,但匕首的尖端只会刺向敌人,留给懂他的人的只会是他最柔软细腻的心。
从他那次音乐节对井词的反映就能看出,他本质就是个很纯很正的人,对待作品认真,对待粉丝也是以真心换真心。
现实生活中的他,有时幼稚有时正经,又有时说话不着调,可他的接近都恰到好处,不会失了分寸,那份对女生的尊重才是让许听月动心的关键。
其余的只是因为沈庭谕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人,喜欢他实在情有可原。
许听月只觉得自己这一次可能真的要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