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安十八年,六月初三,御膳房内弥漫着浓郁的食物香气,蒸笼里热气蒸腾,仿佛给整个房间蒙上了一层薄纱。陆清清趁着御厨们忙碌的间隙,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,试图偷拿刚出炉的琥珀鸡腿。那鸡腿色泽,散发着令人垂涎的香味。
然而,就在她的小手快要碰到鸡腿的瞬间,一个黑影如鬼魅般突然窜出,一只粗壮的手臂紧紧捂住了她的嘴。领头的黑衣人蒙着面,声音刻意压得沙哑:“你是假公主!跟我们走!”
陆清清嘴里叼着鸡腿,含糊不清地哼唧着,同时,她的小手悄悄将鸡腿上的油渍抹在对方的衣襟上——这是萧景辰特意教给她的“追踪标记法”。鹦鹉富贵一首在窗外焦急地扑棱着翅膀,她瞅准时机,对着鸟影轻轻晃了晃手中的鸡腿,这算是向富贵发出了求救信号。
“唔唔……”她的目光指向蒸笼,装作可怜巴巴的样子,“假公主也要吃御膳嘛!”
未时,废弃的佛堂笼罩在一片阴森寂静之中。余孽一把扯下蒙面巾,露出左脸那道狰狞的刀疤,显得格外可怖。他得意洋洋地拿出一份诏书,大声说道:“看好了!这可是先帝亲批的‘废公主’诏书!”
陆清清啃着鸡腿,不紧不慢地凑了过去。然而,当她看见诏书上“景辰”二字时,忍不住笑出了两个可爱的小梨涡——那字迹歪歪扭扭,简首比萧景辰写的治国日记还要潦草,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用左手写的。
“这字比爹爹写得还丑呢!”她一边晃着手中的鸡腿骨,一边笑嘻嘻地说道,“肯定是假的!真正的爹爹写‘清’字时,那三点水就像糖葫芦串一样好看呢!”
刀疤男被她的话气得青筋暴起:“你这小丫头……”
“要不咱们比一比呀?”陆清清眼睛一转,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支迷你毛笔,兴致勃勃地提议道,“谁写的‘清’字更像糖葫芦,谁就赢!赢的人……”她故意晃了晃剩下的鸡腿,“就能吃到最后一口哦!”
申时三刻,佛堂的地面上己经铺满了各式各样的“清”字涂鸦。陆清清高高举起自己的作品,兴奋地蹦蹦跳跳:“看呀!这三点水是三颗草莓糖,这一竖就是糖葫芦签子,多像呀!”
刀疤男看着自己写得歪扭的“清”字,又看看陆清清递过来的鸡腿,脑海中忽然浮现出童年时在街头卖糖葫芦的情景。他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,终于忍不住接过鸡腿:“公主殿下……这鸡腿真香。”
“那当然啦!”陆清清见机,趁机往他兜里塞了一颗奶糖,笑嘻嘻地说道,“以后别当坏人啦,跟着清清,保证有肉吃哟!”
就在这时,佛堂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。紧接着,萧景辰带着暗卫如疾风般破门而入。众人却看到一幅意想不到的画面:刀疤男正蹲在地上,专心地给陆清清编着花环,周围散落着一堆啃得干干净净的鸡骨头。
“爹爹!”陆清清开心地举起花环,“这是我新收的小弟,他会写‘糖葫芦清’呢!”
萧景辰的目光落在刀疤男衣襟上的油渍,不禁轻轻笑了笑:“御膳房的琥珀鸡腿,果然是最好的招安药啊。”
刀疤男见状,“扑通”一声跪下,满脸惶恐:“陛下饶命啊!小人也是被前朝余孽胁迫的,他们说……说这个假公主会害了百姓!”
“假公主?”陆清清歪着头,一脸疑惑,“那真公主在哪儿呀?”
刀疤男看着她清澈的眼底,心中一动,忽然想起民间流传的关于“咸鱼公主”的童谣——都说这位公主能用糖葫芦治国,还能让贪官哭着打板子。他咬了咬牙,终于下定决心,从怀里掏出一份真正的密报:“七月初七,天牢劫囚,狼族复辟。”
萧景辰看到密报上的狼族图腾,与耶律齐的令牌一模一样,不禁瞳孔骤缩。他又想起昨夜孔明灯爆炸现场,陆清清腕间发光的朱砂痣,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——难道前朝余孽与狼族勾结在了一起,而他们盯上的,正是陆清清的血脉?
亥时,御书房内静谧而凝重。陆清清趴在萧景辰的膝头,好奇地看着他用银针挑开刀疤男的衣领——那里果然有一枚狼族刺青,只是奇怪的是,在“狼首”的位置竟纹着一只滑稽的咸鱼。
“爹爹,”她指着刺青,天真地问道,“他是不是觉得咸鱼比狼还厉害呀?”
萧景辰没有立刻回答,目光落在密报的落款处——那是用冰糖融水写的“陆”字,遇热后才会显形。他的思绪不禁飘回到陆清清生母的簪子,珍珠内的微缩画面里,正是这条纹着咸鱼的狼族汉子,当年冒死将襁褓中的她送出了火海。
“清清,”他的声音低沉而严肃,“有些身世真相,或许比这鸡腿的故事还要复杂得多。”
小丫头刚要追问,突然,窗外寒光一闪,一支弩箭如闪电般射了进来,正中密报!陆清清心中一惊,只见箭尾绑着的纸条上写着:“真亦假时假亦真,咸鱼狼族本同源。”
萧景辰神色一凛,迅速握紧佩剑。然而,当他看清弩箭的样式时,浑身猛地一震——这竟然与十三年前刺杀先帝的凶器一模一样。而此刻,在天牢的深处,某间牢房的石壁上,正用鲜血画着与陆清清腕间相同的朱砂痣图案。